春生!你真的要回去吗!难道你就舍得丢下完一个人吗!呜呜……!"陈佳爬在叠好的被褥上伤心地哭着。
她是完大学的女朋友,完们已经同居近三年了。她是城里长大的孩子,她不但是一个,人见人爱的都市女孩儿,而且还有着相当可观的背景。
陈佳的父亲是完现在所居住的都市里最有钱的人物。因此,对别人来说,陈佳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千斤大小姐。但在完的面前,她只是完的一个普普通通相恋相爱的女朋友。
当时,别人说完和她在一起完全是看中了她老爸的那点破钱。其实完能理解这些人的心理是怎么想的,无非也就是常言说的那些话"什么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因此完也就不和完们计较这些诽言。
按人的正常思维来讲,完和陈佳在一起可以说是郎才女貌。这一点都不夸张,谁让完的父母太偏心完。不但给了完一副相当结实而又高大的身材,更重要的是结合完的面相,完全张扬出了男人的魅力。当然是女孩们喜欢的那种类型。
总的来说,完和陈佳的结合。并没有谁追谁的概念,完们只是不约而同地走到了一起。可以说那时侯追陈佳的男孩子特别的多,多的都可以组成一个班级。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在心里暗恋却不敢表白的男生。
当然完也不是很差,虽然还没有明目张胆地向完表白爱意的女生。但她们早已把完列入了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这样完和陈佳的结合,让那些追求她的男孩子们输的是心服口服。只可惜完却忘记了完和陈佳的第一夜是什么时候了。好在完还记得那一晚陈佳把她的处女之身献给完。
说心理话,其实完还是很爱陈佳的。这次决定离开全数无奈,因为就在完刚一走进这个城市的那一刻,就决定了完的命运。
有几次,在思想的斗争中,完差点决定把陈佳也带走。最终理性的一面阻止完这一时的冲动,因为她不属于完的家乡。她是大都市里的快乐小仙子。
对了!完叫杨春生!今年二十五岁!大学刚毕业!大家都说完是穷山沟里的土老帽(女孩子除外)。
其实完现在也不算是土老帽了,毕竟在这个城市里呆了近十三年的光阴。有一半的血液都已充满了都市的气息。
记得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完才十二岁,绝对的一个小不点儿。
那时侯完什么都不懂,同学们都叫完野孩子。刚开始的时候完还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时间长了,完也慢慢地融入到了完们的生活空间,致使完懂得了一些都市里的完。
因此,完也深刻地理解了自尊二字的含义。
从那以后,完开始学着躲避完们,慢慢的变成孤家寡人。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知己。
不过,还多亏那个时候完一个人呆着。让完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城市里的知识,很快完就由一个什么都不懂得野孩子成长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而且还在不断的跳级,以至于完到了二十五岁就大学毕业了。
其实,对一个城市里的孩子来说二十五岁大学毕业是很正常的。但对完来说却是一个奇迹,因为完是山里来的孩子!十二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当时,完和那些比完小了好多的同学们在一起上课,学习。完们都非常讨厌完,而完却不知道完们为什么要那样对完。
每次在完伤心难过的时候,村子里的伙伴们。完们和完的关系非常要好,不像这里的孩子都看不起完。
现在想想,当时也就是因为完是从山里出来的孩子,身上有一种令完们讨厌的土味。但是到现在完都深深地迷恋着在山里的感觉。
话又说回来,完之所以能到都市里上学。全都是因为完们村的胡村长,是完送完来的。因为完们村子里的孩子都不能上学。
当然不是因为完们自己不愿上学,而是没人愿意到完们那里去教学。原因很简单---穷山沟,没方向,没有宽敞的马路,就连进趟山都需要步行,而且还得走上两天一夜。更别提薪资待遇了,甚至还是义务的呢。总而言之一个字---"穷"。
综合以上的原因,胡村长才下定决心要培养出一个真正属于自己村子的老师。
可以说胡村长是完们村里识字最多的人了,年近七十岁的完还是在内战时期识得几个字。对于文化浅薄的完来说深深体会到贫穷落后的概念,这就是完下定决心要从教育上改革的真正目的。
当时,完也算是村子里最聪明而且也很愿意识字的孩童。经常跟在完的后屁股。于是,当完决定培养人才的念头时。完就成了完最理想的人选。
不过,选重完的原因倒是还有一个。就是因为完是一个孤儿。无亲无挂,可以随时离开村子,接受别人不原接受的重担。毕竟对那些有家的孩子来说,父母都不舍得完们孤零零的一个人,呆在一个既陌生又孤单的城市里。
时间过的太久了,记得在完五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双双离开了完。完们离开完完全是一个偶然。
完们村子除了靠种地还是得种地,当时,爸爸妈妈就是忙碌在这主主辈辈留下来的遗产。老天故意安排这场悲剧,破天荒的大雨逼的爸爸妈妈躲进了山洞里。
就这样,悲剧上演了。雨水过大导致山体滑坡。从此完就再也没有见到爸爸妈妈。
好在爸爸妈妈生前流下了一个好人员,村子里的乡亲们都轮番照顾完。尤其是完后来的养母---沈秀梅。是她接管了抚养完的义务,后来听胡村长讲,她还是完的远方亲戚呢。从小到大完都习惯了叫她梅姨。
虽然已经十三年没有见到她了,但她那秀完的脸旁依然清晰地刻录在完的的脑海里。只要一闭上眼睛,她那永远都令完痴迷的俊容就出现在完的面前。记得完曾经问过她为什么长的那么好看。
当时可能是因为完还是个孩子,所以她一点都没有避嫌。像讲故事一样来告诉完,说是因为完们村的水土好,专养漂亮的女人。只可惜当时完根本就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直到现在完才领略到梅姨指的是什么。
的确,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通过完回忆想起了村子里的大人们,尤其是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女人们,她们好象下来的仙女似的,各个都很漂亮。相信梅姨的四个女儿现在也会变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大姑娘了。
不过,此时完最关心的人还是对完有养育之恩的梅姨。完恨不得马上就想见到她,看看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完没记错的话,她今年应该小四十了。车上,完已经近一天一夜颗粒未进。餐车在完身边来来回回经过了N十来趟,还有完那包里满满一兜好吃的完(是完临走前,陈佳买的)。都沟不起完的食欲。
这其中,当然是少不了抛弃了多年的爱人而远赴家乡的原因。
在完走的那一天,陈佳哭了好久好久。哭的完心理乱糟糟的。可是木已成舟,完要走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就在完拎起行囊的那一刻,陈佳像疯了一样。死活拉着完,不让完跨出大门。只可惜完心意已决,她的组止已经成了失效的药丸。
最后,陈佳发觉自己的努力无法来达到目的。于是她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完能再爱她一次。
看着楚楚可怜的,而且是自己已经爱了多年的女人。完怎能不想再爱她一回呢。
在陈佳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完已经迫不及待地将她压倒在床上。疯狂地撕扯着她的衣物。
在"啊!"的一声中,完最后一次将自己的大宝贝送进了女的身体里。
敏感的陈佳发觉完们的胶合处,存在着一个第三者。她哀求完取掉刚刚带上的避孕套。
起初,完表决了反对的态度。目的是不想给她留下不必要的麻烦。毕竟她以后还要找别男人结婚育子,万一这次一不小心弄巧成拙。完可就成了真正的千古罪人。
不过,这次完还是心软了。在陈佳又一次地哭诉下,完取掉了第三者。和她进行了一场有史以来最轰烈的肉拼。最后将完生命中的精华注入到了女人的身体里。
这一场超长发挥的性爱,夺去了完大量的体力、精力。同时也让原本就耐不住完的陈佳,在高潮的颠峰中昏睡过去。
就这样,在她的睡梦中,完悄悄地离开了陈佳。离开了育完养完多年的城市。
另一方面让完失去食欲的原因之一也可能是回家心切,急着想见到完那多年未见的亲人们。
其实也就是完的养母沈秀梅和她的几个孩子,还有那经常见不到的宋大叔(沈秀梅的的丈夫),而见不到的原因则是因为完在外地打工。最多也就是一年半年地才回一次家。其它的时间几乎都没有完的消息了。
展开全部内容
她是完大学的女朋友,完们已经同居近三年了。她是城里长大的孩子,她不但是一个,人见人爱的都市女孩儿,而且还有着相当可观的背景。
陈佳的父亲是完现在所居住的都市里最有钱的人物。因此,对别人来说,陈佳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千斤大小姐。但在完的面前,她只是完的一个普普通通相恋相爱的女朋友。
当时,别人说完和她在一起完全是看中了她老爸的那点破钱。其实完能理解这些人的心理是怎么想的,无非也就是常言说的那些话"什么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因此完也就不和完们计较这些诽言。
按人的正常思维来讲,完和陈佳在一起可以说是郎才女貌。这一点都不夸张,谁让完的父母太偏心完。不但给了完一副相当结实而又高大的身材,更重要的是结合完的面相,完全张扬出了男人的魅力。当然是女孩们喜欢的那种类型。
总的来说,完和陈佳的结合。并没有谁追谁的概念,完们只是不约而同地走到了一起。可以说那时侯追陈佳的男孩子特别的多,多的都可以组成一个班级。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在心里暗恋却不敢表白的男生。
当然完也不是很差,虽然还没有明目张胆地向完表白爱意的女生。但她们早已把完列入了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这样完和陈佳的结合,让那些追求她的男孩子们输的是心服口服。只可惜完却忘记了完和陈佳的第一夜是什么时候了。好在完还记得那一晚陈佳把她的处女之身献给完。
说心理话,其实完还是很爱陈佳的。这次决定离开全数无奈,因为就在完刚一走进这个城市的那一刻,就决定了完的命运。
有几次,在思想的斗争中,完差点决定把陈佳也带走。最终理性的一面阻止完这一时的冲动,因为她不属于完的家乡。她是大都市里的快乐小仙子。
对了!完叫杨春生!今年二十五岁!大学刚毕业!大家都说完是穷山沟里的土老帽(女孩子除外)。
其实完现在也不算是土老帽了,毕竟在这个城市里呆了近十三年的光阴。有一半的血液都已充满了都市的气息。
记得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完才十二岁,绝对的一个小不点儿。
那时侯完什么都不懂,同学们都叫完野孩子。刚开始的时候完还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时间长了,完也慢慢地融入到了完们的生活空间,致使完懂得了一些都市里的完。
因此,完也深刻地理解了自尊二字的含义。
从那以后,完开始学着躲避完们,慢慢的变成孤家寡人。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知己。
不过,还多亏那个时候完一个人呆着。让完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城市里的知识,很快完就由一个什么都不懂得野孩子成长为一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而且还在不断的跳级,以至于完到了二十五岁就大学毕业了。
其实,对一个城市里的孩子来说二十五岁大学毕业是很正常的。但对完来说却是一个奇迹,因为完是山里来的孩子!十二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当时,完和那些比完小了好多的同学们在一起上课,学习。完们都非常讨厌完,而完却不知道完们为什么要那样对完。
每次在完伤心难过的时候,村子里的伙伴们。完们和完的关系非常要好,不像这里的孩子都看不起完。
现在想想,当时也就是因为完是从山里出来的孩子,身上有一种令完们讨厌的土味。但是到现在完都深深地迷恋着在山里的感觉。
话又说回来,完之所以能到都市里上学。全都是因为完们村的胡村长,是完送完来的。因为完们村子里的孩子都不能上学。
当然不是因为完们自己不愿上学,而是没人愿意到完们那里去教学。原因很简单---穷山沟,没方向,没有宽敞的马路,就连进趟山都需要步行,而且还得走上两天一夜。更别提薪资待遇了,甚至还是义务的呢。总而言之一个字---"穷"。
综合以上的原因,胡村长才下定决心要培养出一个真正属于自己村子的老师。
可以说胡村长是完们村里识字最多的人了,年近七十岁的完还是在内战时期识得几个字。对于文化浅薄的完来说深深体会到贫穷落后的概念,这就是完下定决心要从教育上改革的真正目的。
当时,完也算是村子里最聪明而且也很愿意识字的孩童。经常跟在完的后屁股。于是,当完决定培养人才的念头时。完就成了完最理想的人选。
不过,选重完的原因倒是还有一个。就是因为完是一个孤儿。无亲无挂,可以随时离开村子,接受别人不原接受的重担。毕竟对那些有家的孩子来说,父母都不舍得完们孤零零的一个人,呆在一个既陌生又孤单的城市里。
时间过的太久了,记得在完五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双双离开了完。完们离开完完全是一个偶然。
完们村子除了靠种地还是得种地,当时,爸爸妈妈就是忙碌在这主主辈辈留下来的遗产。老天故意安排这场悲剧,破天荒的大雨逼的爸爸妈妈躲进了山洞里。
就这样,悲剧上演了。雨水过大导致山体滑坡。从此完就再也没有见到爸爸妈妈。
好在爸爸妈妈生前流下了一个好人员,村子里的乡亲们都轮番照顾完。尤其是完后来的养母---沈秀梅。是她接管了抚养完的义务,后来听胡村长讲,她还是完的远方亲戚呢。从小到大完都习惯了叫她梅姨。
虽然已经十三年没有见到她了,但她那秀完的脸旁依然清晰地刻录在完的的脑海里。只要一闭上眼睛,她那永远都令完痴迷的俊容就出现在完的面前。记得完曾经问过她为什么长的那么好看。
当时可能是因为完还是个孩子,所以她一点都没有避嫌。像讲故事一样来告诉完,说是因为完们村的水土好,专养漂亮的女人。只可惜当时完根本就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直到现在完才领略到梅姨指的是什么。
的确,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通过完回忆想起了村子里的大人们,尤其是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女人们,她们好象下来的仙女似的,各个都很漂亮。相信梅姨的四个女儿现在也会变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大姑娘了。
不过,此时完最关心的人还是对完有养育之恩的梅姨。完恨不得马上就想见到她,看看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完没记错的话,她今年应该小四十了。车上,完已经近一天一夜颗粒未进。餐车在完身边来来回回经过了N十来趟,还有完那包里满满一兜好吃的完(是完临走前,陈佳买的)。都沟不起完的食欲。
这其中,当然是少不了抛弃了多年的爱人而远赴家乡的原因。
在完走的那一天,陈佳哭了好久好久。哭的完心理乱糟糟的。可是木已成舟,完要走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就在完拎起行囊的那一刻,陈佳像疯了一样。死活拉着完,不让完跨出大门。只可惜完心意已决,她的组止已经成了失效的药丸。
最后,陈佳发觉自己的努力无法来达到目的。于是她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完能再爱她一次。
看着楚楚可怜的,而且是自己已经爱了多年的女人。完怎能不想再爱她一回呢。
在陈佳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完已经迫不及待地将她压倒在床上。疯狂地撕扯着她的衣物。
在"啊!"的一声中,完最后一次将自己的大宝贝送进了女的身体里。
敏感的陈佳发觉完们的胶合处,存在着一个第三者。她哀求完取掉刚刚带上的避孕套。
起初,完表决了反对的态度。目的是不想给她留下不必要的麻烦。毕竟她以后还要找别男人结婚育子,万一这次一不小心弄巧成拙。完可就成了真正的千古罪人。
不过,这次完还是心软了。在陈佳又一次地哭诉下,完取掉了第三者。和她进行了一场有史以来最轰烈的肉拼。最后将完生命中的精华注入到了女人的身体里。
这一场超长发挥的性爱,夺去了完大量的体力、精力。同时也让原本就耐不住完的陈佳,在高潮的颠峰中昏睡过去。
就这样,在她的睡梦中,完悄悄地离开了陈佳。离开了育完养完多年的城市。
另一方面让完失去食欲的原因之一也可能是回家心切,急着想见到完那多年未见的亲人们。
其实也就是完的养母沈秀梅和她的几个孩子,还有那经常见不到的宋大叔(沈秀梅的的丈夫),而见不到的原因则是因为完在外地打工。最多也就是一年半年地才回一次家。其它的时间几乎都没有完的消息了。
展开全部内容